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
一 、学院全称: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。
二 、校址: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狮南路306号。邮编:430070
三 、办学层次:湖北省政府批准建立的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
四 、办学类型: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。
五 、学院概况:
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武汉市南湖西岸的付家嘴,校园湖光山色,环境幽雅。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,国家教育部备
案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,其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湖北省水利水电学校。凭借强大的专业优势,学校被确定为水利部行业定点培训中心和水利水电
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之一。作为全国重要的水利水电人才培养基地,湖北省政府、省水利厅、省教育厅十分重视学院的建设工作,自1996年以来
,学院建设一直被列为湖北省重点建设项目。学院现有校园面积400余亩,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,教学楼,图书馆,学生公寓,食堂,体育场所
等各类设施齐全。有实验室、实习场所40余个,并在全省各地设有专业实习基地11处。
学院主动适应市场经济的形势,按社会需求设置专业,现设有水利工程系、建筑工程系、机电工程系、电子信息工程系、商贸管理系、
继续教育部、实训中心等系部。学院专业教学计划规范齐全,开设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、电气自动化技术、电脑艺术设计、旅游管理等29个专科高
职专业,学制三年,学院现有在校学生7000余人。
六 、录取规则:
1、按教育部要求,实行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体制,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。
2、外语语种要求:外语语种不限,但进校后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。
3、男女比例: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。
4、身体健康要求:执行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有关规定。
5、录取规则: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。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,若第一志愿不满时,再考虑第二、第三志愿的考生,无分数级差。新生到校报到后,对所录取的专业不满意者,还可免费进行一次专业调整。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。
6、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:必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联考,且考试成绩合格。
七 、收费标准: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。
八 、颁发学历证书种类:完成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,成绩合格者,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。
九 、奖学金、贷学金:学院设有三个等级的奖学金以奖励成绩优异的学生,其中一等奖学金1000元/年。贷学金将按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十 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:
咨询电话:027-87378147、87378019、87378402、87378403
传真:027-87378079
联系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狮南路306号
E-mail地址:hb__1128@yahoo.com.cn
院校网址:www.hbsy.cn
全国统一招生代码:12982
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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