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2007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招生章程
院校名称:湖北大学知行学院
院校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街兴谌大道特1号
邮政编码:430011
办学层次:普通本科
办学类型:独立学院
院校代码:13234
一、录取原则:
(一)学院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,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条件。 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》要求的考生。
(二)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、湖北大学的领导下,坚持以公正、公平、 公开的原则,严格按照各省(市)划定的批次录取分数线,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二、录取规则:
(一)湖北大学知行学院2007年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。
(二)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志愿情况,各省招办按一定比例投档。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,若第一志愿未满,则按规定录取第二志愿考生。
(三)我院不设置“志愿级差”和“专业级差”。
(四)艺术类考生专业联考成绩须达到相关省份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。对湖北省艺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的60%,文化成绩的40%计入总分,从高到低排序录取。
(五)凡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,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退档、不换录。
(六)对投档考生,学院不规定男女生投档比例。
(七)凡报考我院的考生,应准确填写录取期间个人联系电话,以免影响考生录取。
三、收费标准:
学院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、湖北省教育厅2007年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。(见招生简章)
四、毕业文凭发放:
学生学业期满,成绩合格,按规定颁发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毕业证书,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,由湖北大学授予学士学位。
招生联系方式:027- 82353505 82300410 (传真)
院校网址: www.hudazx.cn
E-mail地址:hdzyzsb@tom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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